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-pg娱乐游戏官网ap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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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

  宁建安监字〔2013〕2号

各有关单位:

  为防范和减少因临时设施消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火灾事故,根据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》(gb50720-2011)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  一、临时设施材料选择要求

  自2013年3月1日起,我站监管范围内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搭设的宿舍、办公用房、厨房、配电房采用的装配式临时活动设施(以下简称“临时设施”)必须使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构件,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,其芯体的燃烧性能等级也必须为a级。

  二、临时设施搭设及使用要求

  1、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,应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制定临时设施搭设方案,明确临时设施的材料、类型、层数、位置等内容,严格履行审批程序。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,监理单位应核查临时设施的产品合格证、燃烧性能检测报告等。

  2、临时设施的设置应能满足现场防火、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。相邻的临时设施、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应满足安全要求。

  3、搭设完成后,总包(搭设)、监理单位应共同组织对搭设情况进行验收,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
  4、临时设施的用电线路应由专业电工设置,符合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》(jgj46-2005)要求。开关、插座、灯具等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,每间宿舍内应单独安装限电自动控制器,推荐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,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生活电器和明火灶具。 5、临时设施附近应按要求设置灭火器、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,责任单位应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,及时检修,确保能够正常使用。

  6、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台账,内容主要包括:消防防火管理制度、消防防火平面布置图、重点防火部位消防设施、器材配置情况、临时设施产品合格证及燃烧性能检测报告、消防防火专项安全检查记录等。

  三、各方管理职责要求

   1、施工单位对临时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负总责,应设置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,制定消防应急救援预案,明确临时设施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及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,加强对现场的消防检查,特别是对临时设施的日常巡查,及时消除各类可能导致火灾的隐患。

   2、监理单位对现场临时设施的消防安全承担监理责任。监理单位应审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,监督施工单位强化对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的检查和整改。当发现火险隐患严重时,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,对拒不整改落实的,应及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。

  3、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,应明确临时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,并严格督促施工、监理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。

  四、监督管理要求

  1、2013年3月1日前搭设的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临时设施,项目施工完毕应立即进行拆除,并不得再在其它工地使用;确因条件所限不能立即拆除的,责任主体单位应采取下列措施保证消防安全:

  (1)制定临时设施消防管理制度,明确管理责任人,定期对临时设施内用电、用火、电气线路及消防设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。

  (2)宿舍、食堂等临时设施应作为现场消防管理的重点区域,必须严格按要求配备义务消防员和灭火器材。宿舍与食堂应分开设置并保证安全距离。

  (3)每间宿舍内应单独安装限电自动控制器,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使用安全电压,宿舍内严禁烧煮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私拉乱接电气线路。

  (4)定期对居住者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,告知消防设施使用方法及疏散通道的位置,组织疏散演练。

  2、2013年3月1日后搭设的临时设施,未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的,我站将在开工条件复核检查中视为不具备开工条件,限期拆除整改并取消市级文明工地申报及年度各项评优资格,并按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。

  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    

   2013年2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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